近年來,詐欺案件層出不窮,幾乎人人都有接過詐騙電話或簡訊的經驗,若沒有多加查證就很容易掉入詐騙圈套,成為詐騙集團洗錢的工具,那麼不小心被騙而涉犯洗錢罪怎麼辦?什麼是洗錢罪?洗錢罪刑責又有哪些呢?就讓專業的凱業律師事務所來幫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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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是什麼?洗錢罪3種常見態樣與行為整理
詐騙集團為逃避檢警機關追查,而利用各種手段掩蓋其透過不法手段取得的資金或財物的行為就是洗錢,根據《洗錢防制法》第2條的規定,洗錢行為有三種態樣: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洗錢判多久?先看洗錢罪構成要件的2大重點
「客觀構成要件」:犯罪行為人掩飾或隱匿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具實際經濟價值之財物或財產利益),或是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牙保他人重大犯罪所得。
「主觀構成要件」:犯罪行為人明知財物或財產利益是以不法手段取得仍收受之,則具洗錢之直接故意;如犯罪行為人對其收取之財物或財產利益有清楚意識到是犯罪所得,仍決定收受,則具洗錢之間接故意。
想了解洗錢防制法判多久?先搞懂什麼是洗錢罪
在深入了解洗錢防制法的刑責之前,先釐清「洗錢」到底是什麼。所謂洗錢,指的是將來自犯罪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財產,透過各種合法外觀的金融交易進行掩飾,讓這些不法所得看起來就像是乾淨的錢,藉此躲避檢警的調查追蹤。
正因為洗錢行為會破壞金融秩序、助長犯罪活動,臺灣特別訂立《洗錢防制法》,藉此讓金流更加透明、打擊背後的非法交易,同時也強化國際合作,維護整體經濟穩定。
根據現行《洗錢防制法》規定,洗錢罪主要分為「一般洗錢罪」與「無故交付帳戶罪」(最新增訂,針對人頭帳戶)兩種類型:
一般洗錢罪(掩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判多久?
依《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規定,凡是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的來源,而進行移轉、變更、收受、持有或使用該不法資產者,可能面臨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 500 萬元以下罰金。
(此為傳統的洗錢罪,實務上常見於詐欺集團的「水房」或知情的「車手」等,會依此條文論處。)
最新增訂:無故交付帳戶(人頭帳戶)怎麼判?
為更有效源頭打擊人頭帳戶,新修訂的《洗錢防制法》增訂了 第 15 條之 2。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金融帳戶、虛擬通貨帳號或第三方支付帳號交付或提供給他人使用。
違法者將依情節面臨以下處罰:
行政裁罰(告誡): 初犯或情節較輕微者,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
刑事責任: 若情節較嚴重,直接科以刑責:
● 期約或收受對價而交付帳戶。
● 交付、提供之帳戶或帳號合計三個以上。
● 經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後,5 年以內再犯。
符合上述任一情事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下罰金。
洗錢防制法判多久?第14條刑責與人頭帳戶風險解析
須注意洗錢罪是不能易科罰金的,還是有入獄服刑之風險,建議若是不幸涉犯洗錢罪的話,建議民眾盡快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評估最合適的處理方式,為您爭取最佳權益。


